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化解工作矛盾,落实经济责任,现就财务报账过程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1:“公务卡”的使用问题
答:为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改革工作的通知》(粤财支付〔2014〕13号)的要求,学校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即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对于使用其它资金的,鼓励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问题2:由于报账不及时,到期无法及时还款的避免措施
答:根据其它高校(个人)使用公务卡的经验,建议至银行办理工资卡绑定公务卡还款,从而实现自动还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问题3:暂时没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购物(或服务)消费问题
答:对于没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含退休人员、学生)在购物(或服务)消费时可以用非公务卡支付(或银行转账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能够办理公务卡的在职人员需尽快办理。
问题4:购物(或服务)消费报账应注意的问题
答: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刷卡结算(或转帐结算),报账须凭交易凭条(POS小票,)、原始购物清单(注意:部分POS凭条和原始购物清单属于热敏纸,容易退色而模糊,需要另行复印一张)和合法发票等凭证,严禁现金结算。
问题5:网上购买机票、用品等支出的凭据问题
答:无消费交易凭条的网上消费支出,请提供纸制的网上交易支付记录和交易清单。
问题6:哪些情况可以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答:①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
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
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给个人的现金支出;
④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汽)车车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⑤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需提供相应无法使用公务卡的证明材料),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财务处批准后支出。
问题7:关于从农贸市场购买生、鲜动植物用于实验或项目研究的票据取得的问题
答:到出售货物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报销时附实验室低耗入库清单、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签领的收款收据。
问题8:在校学生的劳务费(含助学金)的支付问题
答:支付给在校学生的劳务费(含助学金)支付至学生建行账户。
问题9:校外人员的劳务费的支付问题(暂时方式)
答:支付给校外人员劳务费通过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办理,在支付方式页面选择“序号 2网银对公”:将校外人员的姓名、开户银行网点信息及账号填入相应的框格中。发放多人,请选择“新增”。
支付手续包括:
1、网上自动生成的校外人员劳务费纸质发放表(含签批);
2、短期聘用合同/用工考勤表/评审专家邀请函或评审结论;
3、身份证复印件(专家可以邀请函或评审结论替代)。
问题10:一万元以上商品、服务支出事后补办审计手续问题
答:根据省审计厅对公司高水平建设经费的审计中发现的部分事后补审计报告的情况,要求属于应事前审计的经济事项不得进行事后审计。
问题11:2017年财务报账有哪些情况变动?
答:①2017年财务记账凭证将采用A4纸格式,财务处提供新印制的A4纸票据粘贴单,所粘贴的原始单据以A4规格提交(下齐)。
②无特殊情况(如长期在外访学、进修等),上年票据需在次年3月底前报账完毕。
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审批、验收和签领制度。